10月16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新制定的《四川省泸沽湖保护条例》《攀枝花市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凉山州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等。
新闻发布会上,省人大城环资委副主任委员杨晓明介绍,泸沽湖是川滇两省共有的高原湖泊,是名副其实的“高原明珠”。川滇两省主动开展泸沽湖保护协同立法,既是落实新修订的立法法关于开展区域协同立法要求的生动实践,也是继赤水河流域保护云贵川三省共同立法、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川渝协同立法之后,对跨区域地方立法工作的继续探索,将依法助力泸沽湖保护实现从“两治”到“共治”、从“分治”到“合治”的跃升,推动泸沽湖保护治理达到最佳效果。
他提到,条例共10章72条,分为总则,保护管理职责,规划与管控,水污染防治,资源保护与生态环境修复,绿色发展,保障与监督,区域协作,法律责任和附则,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关于《四川省泸沽湖保护条例》,会上,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贺江华从四个方面对条例的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涉及“总则”“规划与管控”“水污染防治”“资源保护与生态环境修复”“绿色发展”“区域协作”“法律责任”等章节内容。
贺江华提到,例如,在“规划与管控”一章,将泸沽湖保护范围划分为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和绿色发展区,授权凉山州人民政府划定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实施;明确规定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和绿色发展区禁止性行为。
在“水污染防治”一章,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确保泸沽湖主要水体水质达到地表水I类。在“资源保护与生态环境修复”一章,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新制定的《四川省泸沽湖保护条例》如何贯彻实施?会上,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万平从“不断加强学法普法”“强化规划科学引领”“全面落实法定职责”“强化跨省联防联控”四个方面作了介绍。
万平介绍,生态环境厅将会同省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指导推动凉山州加快编制泸沽湖保护和科学利用专项规划以及其他专项规划,科学划定泸沽湖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和绿色发展区,推动实施分区管控。同时,强化检查、督察、督办、考核、通报、移交追责等监管,推动泸沽湖分区管控、水质考核目标、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规定落实到位。指导督促凉山州加快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
万平还提到,四川将加强与云南省有关部门的合作,促进泸沽湖保护有关规划、标准等协同统一。并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跨区域联合执法监管。
新制定
《攀枝花市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
《凉山州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
新闻发布会上,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治端介绍,两部条例从立法背景而言,总书记有指示、省委有部署、两市州有愿望、两地党委有要求。他提到,安宁河流域是攀西经济区发展条件最好、人口分布最密集、产业集中度最高的区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安宁河流域水资源配置、污染防治、耕地保护等问题逐步显现,经济增长瓶颈有待进一步破解。所以两地都有共同的共识和愿望。
凉山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孝林介绍,《条例》共九章70条。包含总则、规划与管控、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文化保护与传承、区域协作、法律责任等内容。例如,第二章规划与管控,主要对流域规划体系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与管控、严格耕地保护、耕地调查制度、耕地质量监测、河湖岸线管控、水电开发管控、河道采砂管控、防震减灾管控以及禁止行为作了规定。第八章法律责任,主要对安宁河流域违规进行水电开发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
马孝林介绍,凉山州、攀枝花市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是立法法修订、明确提出鼓励地区协同立法之后的我省第一个两市州的协同立法,该条例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攀、凉两地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的制定,在全省市州一级,应该说这是首次合作,也是第一次协同立法的探索和实践。因此在协同立法方面具有开创性的意义。”周治端表示。
安宁河谷平原 图据西昌市委宣传部